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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文件要求,经逐一核查,钟镇涛等 1026 名学生(具体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入学年份等信息详见附件)修业年限已超出学制规定最长修业期限,且未按期完成学业。现拟对该批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多次多方联络,部分学生仍无法取得联系,现就本次拟退学处理名单予以网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 2026年4月23日。公示期满,本告知即视为有效送达本人。
若相关学生对本次拟退学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