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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将于4月11日、12日举行。4月3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醒》《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2.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缺一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须遵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二次安检”的相关规定,服从考点管理,按要求存放手机等各类物品。
4.我校各考点均不接受外来车辆与陪同人员入校。
5.5月18日起考生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复核登记及办理转考、免考、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毕业申请、学位申请等相关事宜,请留意我院网站发布的“考后事项”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
上海电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