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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事项的提示
发布人:贾静  发布时间:2023-04-11   动态浏览次数:29

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将于4月15日、16日、22日举行。自47日起考生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hmeea.edu.cn)查询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座位号。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相关提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一、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示》,并严格遵照执行。

2、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缺一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证件验通过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考点,若二次测温≥37.3℃,将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需做好自身健康防护,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我校各考点均不接受外来车辆与陪同人员入校不提供餐饮服务

6、根据考试要求,部分课程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用计算器课程清单》及准考证上标注。

 

二、友情提醒

1、考生请提前检查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备,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请务必提前关闭手机闹铃,并关闭手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1日起考生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hmeea.edu.cn)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复核登记、办理转考、免考、毕业申请等相关事宜请留意我院网站(chengjiao.sdju.edu.cn)发布的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4月11